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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暴雨救灾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5:07:25 作者: 字体: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暴雨救灾基础设施修复项目,采购人为岐山县气象局,项目预算106700.00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岐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暴雨救灾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岐山国家基本气象站暴雨救灾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2.2项目编号:SXXY-2023-011

2.3招标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3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岐山县气象局院内。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建筑工程);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21楼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邮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气象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岐山县气象局

   址:岐山县凤鸣镇五里铺气象站

人:于先生                        

   话:1357176664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旭远致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55号幸福汇1栋1单元3003室                        

人:王喜娟              

   话:1519175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