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陕西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气象局法规处。
联系电话:029-81619550(传真)
电子邮件: 340327919@qq.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省气象局法规处,邮编710014。
陕西省气象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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