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7:01:33 来源:陕西省气象局网站 作者: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聚焦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及发挥趋利避害作用取得的成效,更好助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协、陕西省气象局面向社会各界联合开展以“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 新气象”为主题的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协、陕西省气象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交流中心

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陕西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陕西省气象服务中心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气象短视频作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播电视台、影视广告公司、大中小学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创作内容和类型

(一)创作内容

1.围绕气象服务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2.围绕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3.围绕坚持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对气象事业的全面领导。

4.围绕坚持深化改革,科技创新驱动,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5.围绕气象融入粮食生产全过程,保障陕西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新成就。

6.围绕秦岭生态气象保障和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取得的成效。

7.围绕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节点策划创作主题视频作品。

8.围绕气象灾害及其防御应对、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等创作科普视频作品。

(二)作品类型

包括公益广告、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Vlog 等类型。作品不限拍摄器材,格式为MP4,尺寸原则上为1920×1080(特殊情况,如须竖屏拍摄可备注),大小不超过200M,片尾字幕注明摄制剪辑及演职人员名单。公益广告时间30秒以内;微动漫、微视频时间2分钟以内;微电影、宣传片等时间5分钟以内(不含片头、片尾字幕),特殊情况,如微电影等,可向活动主办方申请延长作品时长。

四、时间安排

1.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

2.9月20日前完成短视频创作,并报送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3.9月底完成征集作品评审工作,遴选优秀作品。

4.10月底前在省气象局举办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颁奖仪式暨观摩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各奖项数量由主办方根据最终作品征集评审情况确定,同时根据参赛获奖作品数量、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对获奖作品个人(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要求

1.报送作品不得参加过其他评选、展播活动,但可以为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作品。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如已获评奖项,一并取消。

2.报送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形象权、名誉权及隐私权;不得剽窃或抄袭;使用音频、音乐时,若未获得著作人授权,不得篡改歌词、曲调;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参与资格。

3.参与者一经投稿,则代表授权主办方可以将投稿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活动结束后,参与者方可在个人社交媒体(如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播出其投稿作品。

4.参加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在9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和作品作者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邮寄至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作品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收到反馈邮件即为报送成功。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活动解释权由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收件人):武雁南

联系电话:029-86267600,13389263752

电子邮箱:2553040067@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36号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邮政编码:710014

陕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n.cma.gov.cn/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陕西气象新媒体平台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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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3-07-26 17:01:3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聚焦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及发挥趋利避害作用取得的成效,更好助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协、陕西省气象局面向社会各界联合开展以“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 新气象”为主题的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协、陕西省气象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交流中心

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陕西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陕西省气象服务中心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气象短视频作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播电视台、影视广告公司、大中小学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创作内容和类型

(一)创作内容

1.围绕气象服务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2.围绕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3.围绕坚持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对气象事业的全面领导。

4.围绕坚持深化改革,科技创新驱动,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5.围绕气象融入粮食生产全过程,保障陕西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新成就。

6.围绕秦岭生态气象保障和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取得的成效。

7.围绕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节点策划创作主题视频作品。

8.围绕气象灾害及其防御应对、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等创作科普视频作品。

(二)作品类型

包括公益广告、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Vlog 等类型。作品不限拍摄器材,格式为MP4,尺寸原则上为1920×1080(特殊情况,如须竖屏拍摄可备注),大小不超过200M,片尾字幕注明摄制剪辑及演职人员名单。公益广告时间30秒以内;微动漫、微视频时间2分钟以内;微电影、宣传片等时间5分钟以内(不含片头、片尾字幕),特殊情况,如微电影等,可向活动主办方申请延长作品时长。

四、时间安排

1.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

2.9月20日前完成短视频创作,并报送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3.9月底完成征集作品评审工作,遴选优秀作品。

4.10月底前在省气象局举办第一届全省气象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颁奖仪式暨观摩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各奖项数量由主办方根据最终作品征集评审情况确定,同时根据参赛获奖作品数量、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对获奖作品个人(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要求

1.报送作品不得参加过其他评选、展播活动,但可以为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作品。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如已获评奖项,一并取消。

2.报送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形象权、名誉权及隐私权;不得剽窃或抄袭;使用音频、音乐时,若未获得著作人授权,不得篡改歌词、曲调;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参与资格。

3.参与者一经投稿,则代表授权主办方可以将投稿作品用于公开展示和案例教学;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活动结束后,参与者方可在个人社交媒体(如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播出其投稿作品。

4.参加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在9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和作品作者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邮寄至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作品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收到反馈邮件即为报送成功。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活动解释权由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收件人):武雁南

联系电话:029-86267600,13389263752

电子邮箱:2553040067@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36号陕西省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邮政编码:710014

陕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n.cma.gov.cn/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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