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2021年度气象专业 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16:43:20 来源:陕西省气象局网站 作者: 字体: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气象专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陕西省气象局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陕气发〔20201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依据《评审办法》和《评审条件》,向所在处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照中、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审验资格业绩材料原件;审查相关表格内填写信息是否一致。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单位推荐。推荐单位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初评委)开展推荐初评工作,必要时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初评。初评委向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并对推荐建议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出席推荐评审会议的评委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初评委会确定的推荐人选应获得“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

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人选控制数内(县气象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推荐控制数限制)统筹推荐,并统一排序。

4.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单位办公网和公告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纪检、党建部门出具的表现意见。

3.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个人申报材料

1.评审表;

2.评审简表;

3.个人业务技术工作总结;

4.申报材料审查表;

5.资格业绩证明材料;

6.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

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

2.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各单位如有需委托外单位评审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需按本通知要求一并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3.申报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2021630日。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1110日。逾期不予受理。

5.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人材料,人事处将做不予受理处理。

6.气象部门2021年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控制数将随后发放。

各单位在组织评审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统一与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海英、张晶

联系电话:029-8161915281619154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评审表-副高

      3. 评审表-中级

4.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5.评审简表-副高

      6.评审简表-中级

      7.申报材料审查表-副高

      8.申报材料审查表-中级

      9.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副高

      10.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中级

      11.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12.申报材料清单(样板)

      13.期刊评价排序表

      1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15.《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

16.《陕西省气象局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陕气发〔20201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1102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参与 单位概况 新闻模块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服务->通知通告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2021年度气象专业 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26 16:43:20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气象专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陕西省气象局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陕气发〔20201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依据《评审办法》和《评审条件》,向所在处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照中、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审验资格业绩材料原件;审查相关表格内填写信息是否一致。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单位推荐。推荐单位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初评委)开展推荐初评工作,必要时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初评。初评委向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并对推荐建议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出席推荐评审会议的评委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初评委会确定的推荐人选应获得“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

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人选控制数内(县气象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推荐控制数限制)统筹推荐,并统一排序。

4.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单位办公网和公告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纪检、党建部门出具的表现意见。

3.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个人申报材料

1.评审表;

2.评审简表;

3.个人业务技术工作总结;

4.申报材料审查表;

5.资格业绩证明材料;

6.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

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

2.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各单位如有需委托外单位评审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需按本通知要求一并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3.申报资格业绩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2021630日。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1110日。逾期不予受理。

5.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人材料,人事处将做不予受理处理。

6.气象部门2021年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控制数将随后发放。

各单位在组织评审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统一与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海英、张晶

联系电话:029-8161915281619154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评审表-副高

      3. 评审表-中级

4.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5.评审简表-副高

      6.评审简表-中级

      7.申报材料审查表-副高

      8.申报材料审查表-中级

      9.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副高

      10.破格申报资格审查表-中级

      11.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12.申报材料清单(样板)

      13.期刊评价排序表

      1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15.《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

16.《陕西省气象局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陕气发〔20201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11026

附件.rar


友情链接
中国气象局 陕西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