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省安委办督导汉中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2 16:16:17 来源:陕西省气象局网站 作者: 字体:

11月9日至11日,省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第二综合督导组由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带队,对汉中市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汉中市、镇巴县及相关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资料,对汉中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煤矿企业下达执法文书。

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分析研判煤矿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立足两个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两个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煤矿“零死亡”作为最坚定的信念。二要持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按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及要求,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三要加强煤矿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全面深化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抓好煤矿顶板、机电运输、水害、瓦斯防治工作,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四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要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开采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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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督导汉中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21-11-22 16:16:17

11月9日至11日,省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第二综合督导组由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带队,对汉中市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汉中市、镇巴县及相关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资料,对汉中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煤矿企业下达执法文书。

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分析研判煤矿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立足两个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两个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煤矿“零死亡”作为最坚定的信念。二要持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按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及要求,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三要加强煤矿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全面深化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抓好煤矿顶板、机电运输、水害、瓦斯防治工作,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四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要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开采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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