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中国气象报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10月30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气象标准《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以气象之名 止森林之殇


近日,新版国家标准《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正式出炉。此项国标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全面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规范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以来,森林火灾成为世界各地的一大“危险分子”。从1月至7月,欧洲共发生森林火灾601起,过火面积达到8.77万公顷,与2008至2017年同期均值相比,森林火灾次数上升50%。6月1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自然保护区北部因雷击引发森林火灾,并于6月3日烧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致使我国大面积森林遭到严重破坏。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是蓄水固土、防风防沙、调节气候的自然资源。森林火灾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不仅造成经济损失,也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森林防火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应对气候变化大局,既对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在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诸多因子中,天气气候条件一直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干旱、高温、雷击、大风等天气都直接影响了森林中可燃物的易燃特性、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和现场扑救。”据该标准的主要编撰者、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正研级高级工程师赵鲁强介绍,温度、湿度、风速对森林中可燃物的易燃特性产生很大影响,风速、风向也可直接影响森林火灾的传播方向、蔓延速度和扑灭的难易程度。

国际上从20世纪初开始开展森林火灾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起逐渐形成火险等级预报业务。我国的森林火险研究和预报预警业务虽起步稍晚,但发展迅速。1995年国家林业局制定发布林业行业标准《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LY/T 1172-1995);1999年,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启动开展国家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业务;2007年,中国气象局制定发布气象行业标准《森林火险气象等级》(QX/T77—2007)。但由于这两项行业标准存在指标不统一、数据资料难获取、计算方法不够严谨不便于操作、森林火险气象指数和等级定义不清晰等问题,非常不利于全国推广应用。

随着森林可燃物监测技术和大气科学的进展,修订适用性更强的森林火险标准迫在眉睫。

2015年,中国气象局提出修订完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2018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国家标准《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获得批准。

“此次新标准主要是根据降水、积雪、气温、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对森林火灾易燃和易蔓延的影响程度,划分气象影响等级,即从气象条件的角度,以气象影响等级表示森林火灾易燃和易蔓延的风险,并采用国家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业务中,经过多年业务实践和检验的‘修正布龙-戴维斯方案’计算森林火险气象指数。”赵鲁强介绍,另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较大,且属于多气候带,根据大量的科学试验研究验证,依据地理气候划分五个区域,从而研究确定了各区域的等级阈值,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的制作发布技术和业务,对即将开展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警国家级上下一体化业务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来源:《中国气象报》2018年10月30日三版 作者:吴婷 杨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