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气发[2006]96号)、陕西省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气发[2006]61号),结合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的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省基本气象观测资料的质量控制、存储、数据共享业务及管理工作;
2、承担向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进行资料汇交;承担全省气象信息网络运行监控管理与维护业务;
3、承担本省天基、空基、地基气象观测数据、气象情报分析产品的收集和分发业务;
4、负责本省航空报、危险报的收集分发业务;
5、负责省级计算机资源、网络和有关业务网站资源运行管理及维护;
6、承担省气象档案馆工作;开展网络、信息共享与数据库技术开发工作。
二、内设科级机构及职责
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内设科级机构5个,即办公室、通信网络监控科、技术开发保障科、数据资源科(档案科)、数据质量控制科。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由省气象信息中心根据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为40名。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省气象信息中心结合实际确定。
(二)领导职数
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名。
联系电话:029-8161960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