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气发[2006]96号)、陕西省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气发[2006]61号),结合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的实际,在《陕西省专业气象台机构改革方案》(陕气发[2002] 35号)的基础上,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陕西省专业气象台更名为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级公众气象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

2、负责电视天气预报制作;

3、负责交通气象、环境气象、森林火险气象等预报业务以及与气象科技服务相关的预报产品的制作与发布;

4、负责省级12121、手机短信、影视、报纸、电台和网站等公众气象信息服务;

5、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和技术研究;

6、承担省局新闻宣传中心工作。

二、内设科级机构及职责

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内设科级机构9个(不含省局新闻中心),即办公室、预报开发科、气象短信服务科、气象声讯服务科、专业预报服务科、三秦气象网站、气象影视服务科、气象影视制作科、文印服务科。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由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根据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人员编制核定为65名。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结合实际确定。

(二)领导职数

陕西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陕西省专业气象台)设主任(台长)1名,副主任(副台长)2名,省局新闻中心主任(副处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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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