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气发[2006]96号)、陕西省气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气发[2006]61号),结合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的实际,在《陕西省气象科技开发中心机构改革方案》(陕气发[2002] 37号)的基础上,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陕西省气象科技开发中心更名为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省气象局直属机关后勤管理及服务、物业管理、综合治安管理工作;
2、负责气象宾馆经营;负责省气象局房地产的运营管理及开发;
3、负责省气象局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4、负责省气象局直属机关国有资产(不动产)管理和房产管理;
5、负责省气象局直属机关房改工作;
6、承担省气象局机关车辆管理及内外事接待服务等工作。
二、内设科级机构及职责
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内设科级机构8个,即办公室、基建办、房改办(房产科)、保卫科、机关事务服务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物业公司)、房产经营部、气象招待所(气象宾馆)。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由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为45名。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结合实际确定。
(二)领导职数
陕西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7名。
联系电话:029-8161933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