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区气象局主要职责

1、负责杨凌示范区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杨凌示范区区域内的气象管理和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为示范区管委会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区域内观测站网建设,监测本地天气、气候变化,积累大气探测资料;

4、 负责编制和发布区域内的天气气候预测和警报,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服务;

5、 开展农、林、水、牧和生态环境气象科学技术尤其是农业高新技术气象研究、交流、推广应用和技术合作;

6、开发、制作和提供区域内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7、履行《气象法》和《陕西省气象条例》赋予的其它职责。

联系电话:029-8703195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