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省局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7月15日 | 文号:十四运气筹办发〔2021〕7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陕西省气象局十四运会气象服务保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气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气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十四运气象服务保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局十四运气象保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
气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及举办期间营造公开透明的气象信息环境,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树立气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掌握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引导和处置。依据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组委会《十四运会暨残特奥会新闻发布制度》、《新闻采访制度》和《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舆情监测管控方案》,以及《陕西省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陕西省气象部门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发布工作原则: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
第三条新闻发布内容
(一)开闭幕式等社会公众集中关注的热点天气信息;
(二)气象敏感比赛项目高影响天气事件进展及相关气象科普知识;
(三)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重大进展;
(四)媒体记者比较集中关注的气象热点信息;
(五)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新闻发布管理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在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由省局办公室归口管理。省局十四运办公室具体负责。未经审核批准,各单位不得以陕西省气象局和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新闻发布。各单位细化责任分工按分工安排进行推进(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组织
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省级新闻发布媒体邀请、记者接待、会场安排等具体实施工作。承担省局唯一媒体接入窗口单位和综合类信息发布唯一对外出口单位职责。局办公室、十四运办、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明确联络人员牵头对接组委会宣传部。
(一)参加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等组织的新闻发布
十四运办公室根据组委会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向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十四运办公室牵头做好对外联系组织协调,省局办公室协助做好组织工作,相关各单位和部门配合做好新闻发布材料及其背景材料的组织工作。
(二)重要工作新闻发布
1.新闻发布会。引发公众高度关注的重大天气气候事件、转折性天气过程及网络负面舆情发生后,十四运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协助沟通和组织,向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举行新闻发布会,制定新闻发布会方案,向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报审后组织实施。
2.专家专访。根据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台新闻发布和社会关注需要,以多家媒体集中采访或某个媒体独家专访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台和省级各相关领域专家的形式发布气象新闻。十四运办公室商相关单位拟定方案,报请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单位按工作方案进行工作落实。
3.发布新闻通稿。省级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各单位和需要发布新闻通稿,须经分管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十四运办公室审批,重要通稿需报省局分管领导审定。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三)一般性新闻发布
按照新闻发布分工职责开展日常新闻发布组织,各负责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推进。
省局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如需以省局名义召开十四运专项工作通报新闻发布会需提前2日向十四运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批后组织实施。
常规省局十四运专项工作通报新闻发布会均由十四运气象台举办,十四运办公室审批,重要新闻发布会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
各市气象局召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相关工作通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和专家专访、新闻通稿发布等工作,按本单位相关工作流程要求执行,由本单位分管局领导审批。新闻发布会及通气会需在召开前需提前1天报省局十四运办报备。其他新闻发布工作按月向十四运办报备。
(四)舆情新闻发布
各单位在新闻发布工作中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保证信息准确,禁止发布易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十四运气象台商省局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编制舆情应对应急预案,发生负面舆情及时处置,做好舆情引导和新闻发布,并指导各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各单位要提前建立舆情引导信息储备库。具体依据《陕西省气象部门网络舆情风险研判处置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新闻稿件的审批
1.上级领导调研活动及批示、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重要讲话、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重大进展以及重大灾害性天气服务信息等,及省级重要气象新闻发布活动由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组织,省局相关内设机构初审后,由十四运办公室报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省局内设机构按职能分工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开展对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和专项工作把关。
2.向十四运会组委会和残特奥会组委会及其相关部门报送的决策气象服务材料、内部资料及长期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媒体不得随意公开;确有必要公开的,由十四运办公室复审后方可对外发布。
3.十四运会天气和气候服务类信息仅以十四运气象台口径为准,经十四运气象台领导审批,十四运办公室备案后发布,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对社会发布。其他直属单位可在部门内部网站发布本单位十四运工作类信息,突发预警中心收集日常信息完成综合稿件编辑并报十四运办公室复审后方可对外发布。
各直属单位日常天气类信息不得与十四运天气和气候口径信息冲突,不得接受关于十四运会天气信息的采访。
4.各市气象局稿件按本单位相关办法审批,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单位统一对外出口。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
省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新闻发言人由省局办公室和十四运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台台长和副台长,各地市主要负责人担任。特殊情况下,经十四运办公室批准其他相关单位专家结合专项工作协助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信息。
第八条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专家库以省局接受媒体采访专家库专家为主要成员,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专家进入专家库。非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和回应舆情信息,如确需接受采访和回应舆情,须十四运办公室审批同意。
第九条媒体采访接待程序
(一)媒体接待分工
涉及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方面的问题,一般由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采访;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新闻发布专项领域属性,指派指定新闻发言人或专家接受采访。
涉及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预报、观测、科普等方面的问题,由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新闻发言人可根据需要在专家库中指定专家协助共同接受采访。
(二)接待程序
1.日常采访。省级媒体采访由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接收采访需求和采访提纲,报请十四运办公室审批后联系相关部门安排专家接受采访,和十四运气象服务相关采访一般安排十四运气象台接受采访。重大问题和学科交叉问题,十四运办公室提交省局办公室协调组织安排,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做好后期舆情统计。
2.十四运气象台接到的采访需求需向十四运办公室报备。重要采访需经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
3.异地(含中央、省媒体非驻地记者站)新闻媒体采访。由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核实后提出工作方案报十四运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一般涉外采访需省局办公室商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采访意见。
4.各市气象局接待媒体采访按照本单位相关审批流程执行。
5.具体接待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执行。
第十条 舆情风险管控
舆情风险管控依据《陕西省气象部门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舆情监测管控方案》具体组织开展。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服务工作各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新闻发布和舆情风险引导工作,对新闻发布需求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在发布前一日完成相关审批备案工作。按照舆情处置要求应在工作安排当日完成舆情处置。
第十一条各市气象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新闻发布和舆情风险管控工作由各地市气象局统一组织管理,参照制定本单位办法制定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依据《陕西省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陕西省气象部门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陕西省气象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气象新闻发布职责分工安排
2.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新闻发布申请单
3.简化流程图
附件1
陕西省气象局十四运和残特奥会
气象新闻发布职责分工安排
1.十四运办公室
对省级综合类新闻发布活动和产品进行把关,对各单位工作方案进行审核,下发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推进管理。
2.省局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1)负责省级服务保障综合类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等工作的组织策划和联合实施。
(2)负责分阶段、有针对性的科普采访和宣传推进,省级各相关单位配合。
3.十四运气象台
(1)负责十四运期间天气预报及气候预测新闻对外发言采访,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接受关于十四运相关工作的新闻采访。十四运会天气和气候服务类信息仅以十四运气象台口径为准,经十四运气象台领导审批,十四运办公室备案后发布。
(2)十四运气象台新闻采访工作需向十四运办公室报备,重要采访需经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
(3)十四运气象台商省局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参照舆情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发生舆情及时处置。
4.其他直属单位
(1)可在内部发布本单位十四运工作类信息,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收集日常信息完成综合稿件编辑并报十四运办公室复审后方可对外发布。
(2)各直属单位日常天气类信息不得与十四运天气和气候口径信息冲突,不得接受关于十四运会天气信息的采访。
(3)配合完成综合类宣传和宣传产品制作。
5.省局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省级宣传专题片和十四运视频素材的拍摄和制作,各相关单位配合。
6.各市气象局
负责本辖区市县区赛事活动气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制定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及场馆现场服务保障宣传,接受当地媒体采访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同时配合省局开展综合类新闻发布工作。
附件2
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新闻发布申请单
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一、新闻发布会 | ||||
发布单位 | ||||
新闻发布会名称 | ||||
新闻发言人 | ||||
发布内容提纲 | ||||
计划发布时间 | 计划发布地点 | |||
计划邀请媒体 | ||||
发布单位领导意见 | ||||
十四运办公室审批 | ||||
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 分管领导审批 | ||||
二、媒体采访 | ||||
来访媒体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有效证件 | |||
采访需求 | ||||
十四运办公室意见 | ||||
十四运和残特奥会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重要采访) | ||||
新闻发布实施单位接受采访情况(采访后填写备案) | ||||
三、新闻通稿 | ||||
发布单位 | ||||
发布主题 | ||||
发布内容摘要 | ||||
十四运办公室意见 | ||||
省局分管领导审批(重要通稿) | ||||
新闻发布实施单位接受发布通稿情况(发布后填写备案) |
附件3
简化流程图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