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陕西省安康市气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陕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安康子站(http://sn.cma.gov.cn/dsqx/akqx/)对社会公布,供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31号;邮编:725000;联系电话:0915-31148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康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按照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气象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3年在陕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安康子站上公开安康气象工作动态和天气类信息171条,通知公告15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在陕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安康子站上公开安康气象工作动态和天气类信息171条,通知公告15条。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在陕西日报、安康日报、中国气象报等主流媒体、网站刊发稿件301余篇。安康气象抖音发布450条,浏览量380万人次。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要求做好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完善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安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组织完成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四是围绕重大灾害性天气、重大活动气象保障等开展“一过程一策”式的气象科普宣传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康市气象局在陕西省气象局的领导下严格履行安康子站管理、维护、更新责任,确保所有栏目更新及时、内容规范。
(五)交流互动情况
加强公众留言办理,全年接收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众留言转办1条,办结1条,办结率达100%。
(六)监督保障措施
安康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政务公开事务的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负责专人。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提高各责任单位的重视程度。三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加强对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此收费项目)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网站公开的信息缺乏关注度;三是网站功能设置还需优化。
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加大对人事、财务、项目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利用气象新媒体易传播、关注度高等特点,扩大信息覆盖面。继续按照省气象局统一部署,对网站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方便群众访问和查阅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