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杨凌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杨凌气象局编制了《杨凌气象部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陕西气象信息网杨凌子站(http://sn.cma.gov.cn/dsqx/ylqx/)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凌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城南路与水运西路十字;联系电话:02987032988)。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气象工作特点,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陕西气象网杨凌子站及时对外发布。三是用好政务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年内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市气象局相关政务信息。全年累计通过各类渠道公开信息24条。开通杨凌气象微博、杨凌气象官方微信,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在各级媒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气象要闻1500余条。四是2022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五是2022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掌握不足,主动公开不够。针对以上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2023年,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工作规范提升。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