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01:02

陕西省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n.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邮编:710014;联系电话:029-816191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省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紧扣陕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群众需求为目标,全力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了分管领导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务相关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公众留言办理,有效加强政民互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要求做好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修订印发《陕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全省气象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组织完成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

2022年,全省气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4601条,全年共接收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众留言74条,办结74条,办结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2023年,全省气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针对群众关注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采取丰富的形式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陕西省气象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