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杨凌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4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杨凌气象局编制了《杨凌气象部门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陕西气象信息网杨凌子站(http://sn.cma.gov.cn/dsqx/ylqx/)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凌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城南路与水运西路十字;联系电话:02987032988)。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气象工作特点,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陕西气象网杨凌子站及时对外发布。三是用好政务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年内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市气象局相关政务信息。全年累计通过各类渠道公开信息26条。向市政府网站上报信息13条,在各级媒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气象要闻380余条,在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及多个子栏目。通过“杨凌气象”政务微博、杨凌气象官方微信,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四是2021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五是2021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数量较少。针对以上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2022年,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工作规范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