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当前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统筹推进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陕西省气象局和延安市委市政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2021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办公经费统筹管理。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100%全文电子化。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两份,《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延安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21〕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函〔2021〕135号)。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气象发展规划、预算说明、政务公开年报、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共8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延安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等便民渠道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气象防灾减灾实际,通过在线访谈、媒体互动等方式,及时准确解读气象防灾减灾相关政策,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3.23”“5·12”等开展大型科普宣传活动4次,科普进校园7次。

2.强化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防雷减灾监管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执法检查,共抽取检查109家单位,签订《防雷安全告知书》109份,发放告知书4份。

  3.加大重点工作领域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预决算情况。

4.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回应。2021年,我局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电视等公布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气象系统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汛前开展了气象应急演练。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做好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气象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务整改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众服务和交流互动工作,通过12345平台和依申请平台及时回复市民。将局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制度措施。贯彻执行我局的新闻发布管理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信息,每季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2.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气象局、延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统筹和常态化督查意识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延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再次梳理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优化的公开目录。协调各相关科室,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强创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计划,不定期加强对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