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48

      本报告根据《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林市气象部门办公室联系(地址:榆林市肤施路47号;邮编:719200;联系电话:0912-32822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榆林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在榆林气象信息网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1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50条,公开目录类信息6条。2021年度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陕西日报、陕西省气象局网站等刊登气象信息42条。榆林气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200条,阅读量1050万次,进行2600次互动,收到1376次点赞;为抗疫发声10次,为扶贫发声12次,为抗洪发声10次。榆林气象官方微信推送48次,阅读量36000人次;榆林气象官方抖音号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作品121,播放量116万人次;通过突发预警信息系统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872条;通过云MAS、企信通、12379短信平台向决策用户发送预警短信1872条,累计受众284万人次;通过绿色通道发布各类暴雨预警信号48期,受众8122万人次;发布短时临近预报160次、重要天气报告350次,受众1205.9万人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表审核制度,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办室主任、分管领导逐级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及保密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及时性。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2021年,榆林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加强对县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百姓问政、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够;五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一是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