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22

本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延安市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n.cma.gov.cn/dsqx/yaqx/)、“延安市气象局”微信公众号、“延安市气象局”政务微博查阅。本单位联系方式: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015号;邮编:716000;电话:0911-229455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当前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统筹推进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气象局、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办公室协调各处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2020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办公经费统筹管理。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100%全文电子化。制定规范性文件一份,《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0〕10号)。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气象发展规划、预算说明、政务公开年报、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共8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延安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等便民渠道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气象防灾减灾实际,通过在线访谈、媒体互动等方式,及时准确解读气象防灾减灾相关政策,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3.23”“5·12”等开展大型科普宣传活动4次,科普进校园7次。

2.强化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防雷减灾监管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执法检查122次,发放告知书20份。

  3.加大重点工作领域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在陕西政府服务平台公开3项。

4.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回应。2020年,我局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短息、电视等公布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气象系统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汛前开展了气象应急演练。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做好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气象信息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平台维护和日常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一是积极利用延安市气象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二是强化公众服务和交流互动工作,通过12345平台和依申请平台及时回复市民。将局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制度措施。贯彻执行我局的新闻发布管理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信息,每季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2.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436.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气象局、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统筹和常态化督查意识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延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再次梳理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优化的公开目录。协调各相关科室,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强创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计划,不定期加强对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