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杨凌气象局编制了《杨凌气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陕西气象信息网杨凌子站(http://sn.cma.gov.cn/dsqx/ylqx/)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杨凌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城南路与水运西路十字;联系电话:029870329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杨凌气象局围绕气象工作特点,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准确性。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陕西气象网宝鸡子站及时对外发布。按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核实后再公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来源准确。

年内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市气象局相关政务信息。全年累计通过各类渠道公开信息30条,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务新闻、政策解读、本单位文件、权责清单、招投标信息等方面。向市政府网站上报信息18条,在各级媒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气象要闻300余条,在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及多个子栏目。通过“杨凌气象”政务微博、杨凌气象官方微信,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气象预警、气象灾害应急信息。

2020年,杨凌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0

0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5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数量较少,网站服务平台建设还不健全。针对以上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2021年,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工作规范提升。一是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网站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方便群众访问和查阅相关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杨凌气象局未收到需要承办的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