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政府印发《商洛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路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和快速处置能力。
该预案明确,气象部门作为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监测预报,提供污染气体扩散的气象条件分析,组织开展公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以及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同时建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按照相关程序向公众发布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道路结冰、大雾、霾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作者:张鸿雁 责任编辑: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