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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文 落实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发布时间:2022-10-28 08:17:43 作者: 王媛媛、高银 字体:

10月25日,佳县气象局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横向互通。县气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微信等方式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镇(办、中心)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实现暴雨、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等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要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橙色预警“叫应”机制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并督促落细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

《通知》规定,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各有关单位在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时,要把气象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及时报请县防汛抗旱指挥机部依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收到气象橙色及其更高级别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报请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部进一步组织研判,提出“停工、停课、停产、停业、停运”等强制措施实施意见,依据预案和会商意见果断执行。要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社会发布机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布气象预警和应急安全提示信息。要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县气象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联合开展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保障措施。联合对各部门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和检查,为县委、县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提出科学有效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