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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七部门印发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强化金融气象协同联动

发布时间:2025-06-11 16:19:34 作者: 字体:

近日,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风险管理、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的作用,加强金融气象协同联动,激发气象和金融数据要素潜能和乘数效应。

方案明确,综合巨灾保险采用共保体模式,以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和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保障因水旱、气象、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自用住宅房屋损失。保险保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与市县比例为6:4,市县比例向南部县倾斜。

根据方案,各有关单位将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综合巨灾保险管理能力。气象部门承担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协助划定风险区域、提供气象证明等工作,为构建巨灾模型、理赔勘灾定损等提供决策依据。

下一步,榆林局将加强巨灾保险关键技术及模型研究,探索农业、能源巨灾保险气象服务;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等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开展风险减量气象服务,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加强金融气象关键技术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撰稿:万慧 冯灵芝  审核:李晓利  签发: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