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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延安市安塞区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26 作者: 字体:


 各防雷安全单位、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省市系列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为消除雷电安全隐患,化解重大雷电安全风险,防范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场所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依法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各防雷安全单位要切实负起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防雷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防雷安全标准要求安装雷电防护装置,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将防雷安全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

二、依法依规委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开展检测活动

 各防雷安全单位应委托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公示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按照检测报告有效日期和自身的防雷类别进行防雷安全检测,其中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技术能力强、相关业绩多、保障服务及时、信用信息评价等级高的检测机构,严禁委托无资质、超越资质、挂靠资质、租借资质、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或在联合惩戒平台受到处罚信息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顶格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法强化防雷安全及雷电防护检测单位监督管理

 区防雷监督管理办公室应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雷减灾工作原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工作,建立防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全区防雷安全生产秩序。要把防雷装置检测、检查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雷电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摸排防雷安全单位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无遗漏,确保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管理办法》(陕气发〔201818)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坚决杜绝伪造、挂靠、转让资质及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进行检测活动,坚决杜绝在防雷检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防雷安全管理规范》(QX/T 309-201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 402-2017)相关规定及时告知,主动接受事中事后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告知事项

 1.防雷装置检测方案

 2.防雷检测安全责任书

 3.防雷检测机构证件

 4.防雷检测人员证件

 5.检测人员与检查单位的劳务关系证明

 6.检测资质非挂靠、出租、出借、转让承诺书

 7.委托单位对受委托单位开展防雷检测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