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 |
启动标准 | 叫应内容 |
(一)辖区范围内有1个及以上站点1小时雨量达到20毫米且可能持续 | 值班员叫应带班领导,通报雨情实况。 |
(二)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 | 值班员叫应带班领导,按规定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在市气象台的指导下,制作气象风险预警产品。 |
(三)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 | 1.值班员在市气象台的指导下,按规定发布暴雨预警信息、短时警报,通报雨情实况。 |
2.值班员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带班领导。 | |
(四)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 1.值班员与市气象台会商升级暴雨预警信号级别。在市气象台指导下,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会商发布气象风险预警。加密通报雨情实况。 |
2.值班员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带班领导。 | |
3.带班领导、值班员全部在岗值守,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 |
(五)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 | 1.值班员与市气象台会商升级暴雨预警信号级别。在市气象台指导下,密切关注强降水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雨量,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会商发布气象风险预警。加密通报雨情实况。 |
2.值班员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带班领导。 | |
3.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领导、值班员全部在岗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叫应服务等工作,直至本次强降水天气过程结束。 |
外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 |
启动标准 | 叫应内容 |
(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 | 值班员向县防汛办、地环站、降水发生地乡镇政府电话通报雨情。 |
(二)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 | 1.县气象台通过电话或短信向防汛办、地环站、降水发生地乡镇政府通报雨情实况、未来降水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 |
2.县气象台立即通过传真、微信群、QQ群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防汛、民政等重点责任单位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天气警报》、《气象信息快报》。 | |
3.单位带班领导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涉灾部门和重要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或通报雨情实况、未来降水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 | |
(三)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 1.县气象台立即通过传真、微信群、QQ群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防汛、民政等重点责任单位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天气警报》、《气象信息快报》并电话报告,并视情况加密雨情报告频次。 |
2.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涉灾部门和重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电话报告或通报雨情实况、预警情况、未来降水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 | |
(四)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 | 1.县气象台立即通过传真、微信群、QQ群等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防汛、民政等重点责任单位报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天气警报》、《气象信息快报》并电话报告,并视情况加密雨情报告频次。 |
2.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涉灾部门和重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电话报告或通报雨情实况、预警情况、未来降水趋势和可能诱发的灾害风险。 | |
3.值班员向交警、城管、公路管理、库坝、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企业、气象信息员等短信通报雨情实况、未来降水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并视情况加密气象信息快报频次,提醒防范暴雨可能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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