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政务公开

公众参与

通知通告

子长:子长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子长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00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与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职能和作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子长市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子长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与子长市气象局经友好协商,决定在原合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五方面合作,联合建立综合防灾减灾联动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合作氛围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的影响愈加严重。我市气象灾害的种类多、频率高、突发性强,影响损失大。深化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形成应对和防范气象灾害的合力,共同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意义重大。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将防灾减灾联动工作的有关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灾害预警信息共享、传播、评估合作

 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信息交换目录,明确交换渠道和方式,及时共享相关信息。监测中心提供实时灾情、灾害损失评估(核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信息;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候监测预测、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等信息。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加强预警传递大喇叭、广播等设备共建、共享,切实解决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扩展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积极支持彼此按照法定职能要求开展的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完善气象灾害会商、调查和评估制度,在防灾减灾业务建设、技术研究。标准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根据需要,双方可共同组成联合专家组赴灾区开展灾害评估工作。

三、联合开展信息员队伍、信息服务站和减灾社区建设

 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采取多元合一方式,联合共建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择优将对方的信息员纳入到本部门信息员队伍中,并合作开展信息员培训,联合向地方政府争取相关支持,共同推动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稳定维持机制的建立。气象部门要积极依托各乡镇、社区的监测站建设乡镇、社区气象工作站。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减灾社区建设,切实提高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四、联合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宣传

 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应建立综合防灾减灾的联合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联合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宣传和科普活动。

五,加强沟通,建立互通机制

 市监测中心、气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明确双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切实做好子长市防灾减灾工作。按照本合作协议所确定的事项,可以进一步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以推进本合作协议的落实。



  子长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子长市气象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