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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子长市应急管理局 子长市气象局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18:34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守好“第一道防线”,确保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预报预警,为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决定建立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各自职能为基础,以数据共享、优势互补、密切配合、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战略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高效、专业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机制

(一)数据共享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数据共享力度,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制定详细的数据交换渠道、途径方式、逐步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地震、雨雪冰冻灾害等灾害监测数据、灾情信息和灾害风险信息等的充分共享共用。

(二)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及时通过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遇有自然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灾难(爆炸、危险品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市气象局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及时、科学、高效的气象保障服务。面向全市和重点地区、重要活动、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需求,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和产品。

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雨雪冰冻灾害等灾害和应急工作信息,向气象部门反馈事故灾害气象服务工作需求。

(三)应急响应

市气象局收到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响应指令或需求,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及时启动气象保障应急响应。市应急管理局收到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后,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相关联动措施。

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及时协调相关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根据市应急管理局需要,市气象局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开展气象服务保障。

面向全市和重点地区、重要活动、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需求,建立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的风险监测预警联动会商工作机制,对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市气象局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灭火、重大干旱灾害的增雨作业服务。市应急管理局将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四)基层共建

推动应急管理与气象合作,联合开展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镇办及村组等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和气象信息员的多员合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灾害监测设施、预警传播渠道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共享基层各类防灾减灾队伍信息联合开展基层防灾减灾队伍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

(五)科普宣传

加强科普作品协同创作,建设融媒体服务,建立优秀科普作品的联合创作与推广机制,共同打造公众易于理解、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加强科普交流合作,共享科普资源,科普场馆和网站互设科普宣教内容,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共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节庆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联合开展气象和气象衍生灾害的科普宣传活动,共同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六)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作用

共同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市气象局及时通过短信、传真等方式,向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局通过应急广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应急管理第一时间响应、集中统一指挥、第一时间处置提供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定期检查督促联动机制落实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应积极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总结并通报协调联动工作进展情况。

(二)推进科技研发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力量,拓宽应急管理和气象工作科技研究合作领域,在科技发展战略制定、科学计划设计、科技政策研究等方面加强协作。联合开展跨行业数据融合与处理技术研究,共同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应急管理和气象工作上的应用研究。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和专家交流互访机制。

(三)开展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参加应急管理和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等合作项目。加强与中、省、市应急管理和气象预报预警、风险转移技术的交流和合作,共享合作交流成果。共同参与中、省、市应急项目及系统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和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人才培养,聘请有关专家开设相关课程,推进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联合开展相关灾害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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