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受理范围
城六区
办理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第371号令)第三十三条
2.《陕西省气象条例》第三十一条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条
办理部门
气象
受理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29-86233087
办理条件
1.施放气球地点、高度符合机场范围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安全要求;
2.施放气球地点在当地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外。
3.悬挂系留气球的球体或附属物设置有中国气象局规定的识别标志。
4.悬挂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5.申请施放期间有适宜的气象条件。
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西安市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申报表 | 2 | 一式两份 | 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西安)下载 |
2 | 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 | 1 | 纸质 |
注意事项:
1.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由两人以上进行现场核查;
4.审查、核查合格后,在受理窗口按规定签发合格的批准文件。
应发放的证明文件
西安市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申报表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件
核准数量
无数量限制
办理机构
受理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86233087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