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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雷电灾害的鉴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7 22:41:33 作者: 字体:

《雷电灾害的鉴定》办事指南

  1. 事项名称

雷电灾害的鉴定(行政确认)

  1. 受理范围

全市

  1. 办理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011年第20号发布,2013年第24号令修订)第二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2.《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气象主

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

报水平,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指导,组织对防雷设施的

安全检查,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1.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发生雷电灾害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姓名、电话等相关材料;

2.组织专家现场勘察;

3.召开专家评定会,出具雷电灾害鉴定书;

  1. 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雷电灾害调查受理表

1

1

原件加盖公章


  1.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组织专家现场勘察;

4.召开专家评定会,出具雷电灾害鉴定确认书。

  1. 应发放的证明文件

     雷电灾害鉴定确认书

  1.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1. 核准数量

无数量限制

  1. 办理机构

    市政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受理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6233087

  1.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1. 办理流程图






雷电灾害的鉴定流程图(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