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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气象局2026年度春节 防雷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08:50:37 作者: 字体:

各区县气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按照《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慰问及“多合一”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气象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气办发〔2026〕1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

2.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办发〔2025〕15号)等。

3.标准规范。《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 400-201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等。

二、检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春节期间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2025年省安全防范专家指导帮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举一反三,推动落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技术责任,防范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四、检查内容与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验、询问相关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标准、落实清单制管理、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3月3日。

五、检查安排

市本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由市局业务科技与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区县局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对象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六、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省、市关于涉企检查要求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等相关要求,对照防雷安全检查相关检查表所列项目逐条开展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工作台账,现场告知检查结果,确保防雷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加强法规标准宣贯。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雷电安全防护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普及,与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签订责任告知书,进一步帮助明确主体责任。同时,要将《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等标准内容告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使其明确防雷安全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告知和风险防范等具体要求,提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雷电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3.加强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及时统计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情况,登记造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4.加强信息报送。检查人员要负责做好检查结果报送工作,各单位分别于2月13日、2月25日前报送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3月6日前书面报送防雷安全检查情况总结、重点单位清单和隐患排查统计表至市局业务科技与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