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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17:59:09 作者: 字体:

各区县气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铜川市气象局2025年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现将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市气象局本级监管的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

2.在铜川市辖区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按照《铜川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从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三、检查内容

(一)对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按照《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 400-2017)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检查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 402-2017)的要求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1.2025年5月—11月,开展对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检查。

2.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由随机抽取的执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执法人员实施,具体执法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由组长负责安排;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由业务科技与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实施,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具体执法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五、检查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2.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被检查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不配合检查或经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而拒不整改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处罚结果纳入信用档案。

3.各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铜川市气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铜川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以及上级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逐项对照检查记录表内容,在时限内完成抽查执法各项工作。

4.各执法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牵头负责人将检查结果报送业务科技与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由管理科室负责将检查结果按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在市气象局网站及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公开。

5.各区县气象局根据本辖区气象安全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对市气象局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企业,本年度不再安排执法检查。

铜川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检查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