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政务公开

公众参与

通知公告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08 11:30:06 作者: 字体: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陕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陕西省气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经考核结果公示、意见反馈、核实等程序,现将最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由陕西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监管办”)负责组织,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20年度开展的防雷检测项目实施质量考核。

全省共有33家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申报检测质量考核,申报考核项目5204个。共抽查考核了262个检测项目,考核率5.0%,其中共有227个项目考核合格,考核合格率86.6%。其中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单位24家,占72.7%;检测项目中有不合格项的单位9家,占27.3%(详见附件)。

二、考核结果

(一)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317-2016规定,考核中出现A类防雷检测项目不合格的属于严重不合格,分别为陕西华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信达检测有限公司、巴州雷昇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该3家检测机构2020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中出现B类检测项目不合格的属于一般不合格,主要集中体现在检测报告中无仪器编号、无防雷安全检测作业指导书、检测报告不规范、检测标准引用不当、检测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等方面。单位分别为吉林省北亚防雷装置检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久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托尔防雷检测有限公司、辽宁风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榆林市雷安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榆林市盾安防雷科技服务中心

三、处理意见

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8号令)、《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网上信息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考核结果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检测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由省局网站防雷安全监管审定区转入审查区。相关检测机构要对防雷检测技术人员加强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至省局监管办,整改3个月后可重新申请考核。若3个月后还未整改到位,从省局防雷安全监管网站直接去除,待完全整改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考核。

(二)对本次考核“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各设区市气象局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今后实施检测的所有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以确保防雷安全。后续检查、考核中如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该企业将纳入下年度省安委会挂牌整改单位。

(三)对此次检测质量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其它问题,相关防雷检测单位应立即整改落实,如在下次考核中同一个单位出现同样的问题将加大惩处力度。各设区市气象局要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气象局要进一步贯彻执行防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上级关于防雷安全的政策及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本省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和防雷安全的属地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对质量考核和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防雷检测单位要对照本次质量考核情况,全面检查存在问题,全面提升防雷检测质量管理水平。

(三)各防雷检测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防雷检测技术人员防雷技术标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检测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各防雷检测单位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质量考核等工作,对责令整改的事项按期限完成整改。

(五)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资质延续、升级和信用信息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陕西省2020年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docx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