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涉及水利的条文有多少?
黄河保护法涉及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条文有多少?
经过对黄河保护法全文“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检索,共计有28条36处涉及黄河流域管理机构。
此外,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六十五条 黄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黄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承担黄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黄河保护法附则中黄河重要支流有多少条?
01
黄河干流
是指黄河源头至黄河河口,流经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的黄河主河段(含入海流路)。
02
黄河支流
是指直接或者间接流入黄河干流的河流,支流可以分为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等。
03
黄河重要支流
是指湟水、洮河、祖厉河、清水河、大黑河、皇甫川、窟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伊洛河、沁河、大汶河等一级支流。
04
黄河滩区
是指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行洪、滞洪、沉沙功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有群众居住、耕种的滩地。
由此可见,黄河重要支流共计有13条,均属于黄河的一级支流。
来源:黄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