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我市也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现就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尤其是油气库、化学品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矿区等,要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灾应急预案。要加强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委托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定期检测(不同类型建筑物的检测周期分别为半年或一年),保证防雷装置有效可用。
1、防雷检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活动。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检测报告格式,对检测结果负责。严禁伪造、出租、挂靠检测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检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检测项目等。
2、市气象局负责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依法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防雷检测资质机构进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防雷监管职责。
3、雷电多发季节,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拨打“12121”声讯电话、关注“商洛气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了解天气预报信息。如需咨询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检测方面的问题,举报防雷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与商洛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0914- 2258183
商洛市气象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