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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16:53:30 作者: 字体:

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幸福汇小区1栋1单元3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18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YC-2021-005

2、项目名称: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

3、预算金额:320,000.00元

4、采购需求: 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1项, 采购预算: 320,000.00元, 项目概况: 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1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陇县气象局国家基本气象站供暖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 至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锅炉的供应及安装能力,并在资金、技术及人员方面具备实施条件,提供的设备均应为国产设备,供应商可以是设备制造厂家,也可以是设备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出具锅炉设备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1517:00:00 止

地点: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幸福汇小区1栋1单元3003室

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89: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5楼5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合同履行期限:30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3)采购单位名称:陇县气象局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陇县气象局

地址:陇县气象局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1589107759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话:15191752594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路幸福汇小区1栋1单元3003室